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近日,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行6人在龙永春院长的带领下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相关领导到环江县人民法院开展劳动人事争议疑难案件庭审观摩、座谈交流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2018年8月,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协调配合备忘录》,就建立河池市两级法院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审衔接机制实施细则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相互旁听庭审和完善联合培训机制、规范特殊案件通报预警机制、规范各项程序衔接机制等方式,建立健全裁审衔接交流通道。

今年以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先后开展了两次复杂疑难和典型代表性案件庭审观摩活动,有效促进了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纳的统一,提高了办案人员庭审技能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助于统一裁审标准和尺度,保持案件处理过程中的相对一致性,推动了我市裁审衔接工作的进一步落实。(何羿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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