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推动降成本优环境政策落地见效,南丹县人社局积极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持续推进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
经统计,2018年1月至1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应缴部分自20%降低至19%,全年累计减轻企业负担412.67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
据悉,自2019年5月1日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统一按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
下一步,人社局将强化政策宣传,确保惠及每家企业。力争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宣传到辖区内每户参保企业,确保参保企业知晓率100%,政策实施无死角。(刘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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