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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保已可家庭共享啦!如何办理?

2019/04/10 7.0k 阅读 415 点赞

去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享,社会保障卡内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支付本人(即授权人)和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即使用人),在河池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产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等一般诊疗费、自费医疗费用)以及健康体检的费用。据了解,截至2018年12月,我市已有2000多人办理医保个账共享。

韦先生参加职工医保多年,个人账户上累积了一定的金额,但让他苦恼的是,家里两个女儿由于身体原因经常前往医院看病,而自己医保账户累积的钱却派不上用场。

在了解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实现“家庭共享”后,3月27日,韦先生来到医疗保险待遇窗口及时办理,在工作人员认真核对韦先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后,几分钟的时间就办理好此项业务。

“比较方便,报销方面比较实惠,经济方面可以得到缓解。”跟韦先生的情况一样,在金城江城区某医院上班的邓女士,有时家中老人小孩生病住院凭证材料不齐全,报销比例也就不尽相同,此次将医保卡跟儿子捆绑之后,就算邓女士当天有事到不了医院,家人也可以拿着她的社保卡直接在医院付费。

事实上,自我市实施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以来,越来越多的职工家庭享受到了这一政策带来的实惠,全先生的小孩前段时间生病刚花了一大笔钱,在结算柜台看到医保共享信息后,他急忙来到医疗保险待遇窗口打听。经过工作人员仔细向他解释办理事项后,全先生可就宽心了。

此刻,小伙伴们一定想知道

去办理此项业务时

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办理的流程

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据了解,职工要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享”,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参保职工的亲属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无论是在哪里参保,无论是城乡居民医保还是职工医保);

二、参保职工已将这些亲属绑定为使用人。

办理流程包括:

一、授权人填写《河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享申请审核表》;

二、携带授权人和使用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市人社局职工医疗保险科工作人员提示:

特殊情况无法证明两个人关系时,如户口本不在一起,授权人可写一份个人承诺书,承诺相互关系即可。此外,由于信息系统改造尚未完善,目前我市仅支持授权人或使用人,持社保卡且需经办机构审批同意才能进结算(网上申请尚未开通)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