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苏欣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海兵与你公司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河池劳人仲字〔2023〕第97号)已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仲裁裁决书,决定通过公告送达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河池市西环路三巷2号就业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778-2551165)签收。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如不服,且有证据证明本仲裁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情形的,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特此公告。
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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