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河池百能车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冯福军、凌荣凤、兰克南、覃贤康、兰继威与你公司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河池劳人仲字〔2023〕第16-20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和仲裁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签收,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3月23日上午9点在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三巷2号就业服务中心四楼)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2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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