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推送2022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
“黑名单”的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进一步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30个部委印发<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205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43号)要求,我局依规向相关部门推送2022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广西永宁大酒店运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蓝永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200MA5L6M9G6U,办公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9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3月12日,河池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投诉称,广西永宁大酒店运营有限公司拖欠韦爱立、覃素甜等人的劳动报酬。通过调查核实,该公司拖欠工资人数为13人,拖欠工资金额为146239元整,现剩余9人未足额支付完毕金额为113651.46元。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4月14日向该公司下达并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河人社监令字〔2022〕1号。责令该公司收到本限期改正指令书10日内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逾期该公司未履行责令改正决定,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又于2022年5月30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河人社监理字〔2022〕第1号),责令该公司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到期该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7月15日依照有关规定将广西永宁大酒店运营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期限为1年(自2022年7月15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止)。列入期间已改正违法行为且无新拖欠行为,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决定将其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用人单位未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列入期间再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形的,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
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附件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个部门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桂发改财金〔2018〕29号)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并将对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的工作情况(详见附件3)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反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2558823,邮箱:fgk2558823@hechi.gov.cn。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2786225 ,邮箱:hcfgwtgb@hechi.com.cn 。
附件:1.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名单
3.联合奖惩案例报送范例
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个部门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
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
忘录的通知(桂发改财金〔2018〕29号)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5日
附件1
河池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
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委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铁航办)、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应急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统计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大数据发展局、医疗保障局,河池市糖业发展中心、河池国家安全局、河池税务局、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河池海关、河池银保监分局、共青团河池市委、市工商联、市残联、河池日报社、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池机场分公司。
附件2 | |||||||||||||||
2022年第一批黑名单信息表 | |||||||||||||||
序号 | 对象名称 | 对象类别 | 代码或证件类型 | 代码或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 | 名单名称 | 列入名单事由 | 涉及金额 | 列入日期 | 认定部门 | 文书号 | 退出名单原因 | 退出日期 |
1 | 广西永宁大酒店运营有限公司 | 酒店 | 营业执照 | 91451200MA5L6M9G6U | 蓝永宁 | 居民身份证 |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 | 拖欠韦爱立、覃素甜等9人的工资 | 113651.46元 | 2022年7月15日-2023年7月15日 |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河人社监黑决字〔2022〕1号 | |||
附件3 | |||||||||||
联合奖惩案例报送范例 | |||||||||||
填表时间:2018-06-21 | |||||||||||
填表单位:XX市XX局 | |||||||||||
序号 | 原ID | 地区 | 惩戒对象 | 黑名单类型 | 失信行为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发起部门 | 联动部门 | 惩戒措施 | 惩戒时间 | 成效 |
1 | *** | XX市 | ABC公司 | 失信被执行人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市法院 | XX市发改委 | 限制其获得审批投资、进出口、科技等政策支持 | 2018/8/24 | 限制审批投 资5000万 |
2 | *** | XX市 | ABC公司 | 失信被执行人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市法院 | XX市工商局 | 限制某某担任 高级领导职务 | 2018/8/25 | 限制某某担任公司董事长 |
3 | *** | XX市 | ABC公司 | 失信被执行人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市法院 | XX市公安局 | 限制出入境 | 2018/8/26 | 限制出入境 |
填表人:XXX | |||||||||||
联系电话: | |||||||||||
附件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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