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河池市王者通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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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吴洁玉与你公司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河池劳人仲字〔2022〕第37号)已审理终结,裁决你公司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吴洁玉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贰万伍仟柒佰壹拾贰元整(¥25712.00)。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决定通过公告送达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地址:河池市西环路三巷2号就业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778-2551165)收。该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公司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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