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关于通过竞争性方式开设“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户”的公告
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通过竞争性方式开设“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设“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户”各一户。
二、“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户”的用途
用于暂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应基金。
三、开户银行选择方式
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开户银行。
四、银行报名资格
参与竞标的银行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资金存放单位所在地设有营业点;
(二)中国人民银行河池中心支行2020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含B级);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报名方式和需提供材料
(一)书面报名申请;
(二)报送标书(标书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三)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证复印件或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四)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河池中心支行2020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含B级)证明材料。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 报名及报送标书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至2月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直接向河池市社保中心财务管理科报名及报送标书,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三巷23号(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联系人:粟栗,联系电话:0778-2557282。
附件: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通过竞争性方式开设“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户”银行标书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
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2月 9 日
附件:
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通过
竞争性方式开设“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户”银行标书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
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通过竞争性方式开设“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户”开户银行,标书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如下:
一、技术要求及评分标准(30分)
(一)已接入自治区社保中心“银社直连平台”使用情况。(10分)
(二)与自治区社保中心“银社直连平台”对接交换数据,实现自动对账情况。(10分)
(三)负责技术接口维护,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系统安全运行。(5分)
(四)负责日常信息数据的接收、维护,排查信息数据出错原因,及时处理和反馈,确保数据交换顺畅。(5分)
二、服务要求及评分标准(40分)
(一)利率优惠(30分)
收入户活期存款按季度计息,并承诺给予优惠利率:在3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对外挂牌利率(1.35%)的基础上再上浮一定比例,根据上浮比例评分,最高分为30分。
(二)承诺免收各项支出业务手续费、上门服务费、账户转账提醒费等与账户
有关费用。(2分)
(三)设立专门服务团队并派出工作人员到市社保中心协助工作,提供优质、
高效服务。(4分)
(四)有应急预案,确保业务处理及时。(2分)
(五)建立保密安全机制,确保基金安全。(2分)
三、已与自治区社保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开展“社保-银行一体化”服务,为参保群众提供20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的,每实现一项得1.5分,满分30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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