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人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创新人才人事体制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圆满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达的各项任务。
一、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会”等专项服务活动,促进各类重点人群多渠道就业。全市提前2个月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等指标年度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2.74%,低于自治区目标控制数。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9041人次,完成年度任务108.45%。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374万元,扶持自主创业289人,带动就业708人。发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3910人共计566万元。
二、助力乡村振兴成效明显

在就业形势研判、就业服务组织、技能提升行动、就业政策落地、社会保障兜底上下功夫,全力促进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定就业。全市发送“点对点”服务专车1201辆,输送4.87万名农民工返岗复工,其中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1.72万人,输送人数排在全区前列。全市在营且经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249个,带动就业2.22万人,其中带动脱贫人口就业4294人,累计发放带动就业补贴152.69万元。11个县(区)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人数均超过2020年的人数。我市在全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区人社年中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三、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提前2个月完成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年度扩面任务。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92.61%,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城镇职工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从3317.76元提高到3469.25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21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1元。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扎实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减负政策,降费额达9701.16万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1489.88万元,惠及企业2029家,惠及职工5.38万人。创新开展社保便民“四项服务”,办理社保业务时限整体压缩30%,群众满意率提高至99.9%。成立“流动社保工作室”,上门为退休老人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320人次,得到广泛好评。我市2020年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工作获自治区考评A等级,获得600万元资金奖励;我市2020至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绩效考核获全区一等次。
四、人事人才改革有效推进

推进简政放权,通过简化程序、下放权限、扩大招聘自主权等方式,扩大用人单位选人用人自主权。下放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限。继续在罗城、都安、大化3个县实施职称评审“双定向”激励政策。全面实现职称业务一网通办。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措施,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聘用审批768人;完成各县(区)自主招聘教师聘用审批1165人、自主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聘用审批86人;完成市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聘用审批51人。全市新招募144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全部上岗,目前在岗人员354人。在全区率先建设使用人事考试智慧面试系统,面试考务人数减少四分之一,平均耗时缩减1小时以上,出错率有效降低,整体工作效能提升30%。
五、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企业、进工地、进街道”普法宣传活动,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日常检查监督用人单位125户,涉及劳动者6641人;各项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检查用人单位879户,涉及劳动者3.2万人,立案查处5件,移送并立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件。对用人单位的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对象 1 个。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对2家诚信经营施工企业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立劳动维权“全流程服务”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仲裁维权、监察执法、就业帮扶、社保跟踪四方联动维权机制,协助139人申领经济补偿金320.88万元,协助174人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推荐48人重新就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77.78%,仲裁结案率94.91%,均高于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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