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关于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
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市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未按期完成资格认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对此类人员暂不停发社会保险待遇。鉴于我区疫情已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已恢复正常办理,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确保今后参保人员按时足额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人员
请在疫情期间逾期未认证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于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补认证。逾期未完成补认证的,我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暂停发放待遇,认证完成后,恢复发放待遇并补发。未到期认证的其他参保人员,在认证周期内按期完成认证即可。
二、认证方式
1、手机自主认证:已到指定银行建模认证过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手机登录“老来网”(www.laolai.com)下载安装“老来网”APP应用终端,进行网上自主认证。
2、到指定银行网点进行认证:中国银行河池营业部西环路396号(第六小学斜对面)、建设银行河池营业部西环路397号(南桥派出所对面)、农业银行河池营业部金城中路475号(南桥假日城堡对面)、农行花园支行302号(河池大酒店大门旁)、工商银行西环路408号老街工行(河池供电局宿舍区大门斜对面)、邮政储蓄银行金城中路华隆支行(南桥柳州银行对面)。
三、其他事项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出现死亡、失踪、下落不明或正在服刑等丧失领取待遇条件情形的,应及时向我中心申报待遇停发手续,并退回多领的社会保险待遇。
业务咨询电话:0778-2557289。
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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