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广西东南海港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的卢宁、莫小珍等11人投诉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其劳动报酬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河人社监罚字〔201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河池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逾期本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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