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山县坚持把为基层减负赋能摆在突出位置,立足为基层明责、减负、松绑,推动基层减负工作落实落细,着力破解村级组织“小马拉大车”难题,为村级组织“松绑加油”。
制定“三张清单”为基层明责。推行村屯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制定重大事项清单,梳理出村级依法自行决策事项4类11个、屯级依法自行决策事项4类7个,确保基层自治组织自治权得到充分保护。制定日常管理服务清单,结合服务群众需求,明确村级5类10个、屯级5类8个事项,逐条明确制度依据、职责范围,并制作工作流程图。制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结合县直部门工作需要,明确村级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7类17个、屯级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6类9个,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未经申报同意的,严禁将部门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承担。
开展“三项行动”为基层减负。持续深化村干部专职化改革行动,制定《村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制作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村干部履职负面清单,推动村干部职责更明晰。开展“牌子多”“制度多”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102个村(社区)严格执行“4+2+9”挂牌标准,组织各村(社区)清理办公服务场所牌子234块、标识126块、指示牌59块,落实挂牌县委审核归口管理,严禁以挂牌作为考核评价依据,根治“挂牌留痕”形式主义。开展政务服务进村(社区)行动,在102个村(社区)全覆盖设立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代办点,通过工作人员定期进驻、干部代办、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办理等方式,协助村(社区)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求职登记、残疾证办理等高频民生事项,切实减轻村干部工作量。
统筹“三项考核”为基层松绑。执行定期统一督查,组织部门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统一规范制定督查清单和方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以指导代替督查,2023年开展基层党建“两随机”督查2次,下发反馈通知2份。实施村干部年度绩效统筹考核,由县委组织部整合各部门考核任务,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将考核指标由原来的10项13条减到10项10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未经允许不得对村干部开展专项考核。实施驻村工作队年度“一张表”考核,年初制定驻村工作队日常工作考核评分表,明确考核指标,采取季度测评、年终考核开展综合考核,不再额外单设考评指标,实现“一张表”“一考通评”,真正减轻基层负担。
(罗彩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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