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巴马瑶族自治县在“引、育、用”上下功夫,打造一支懂得民族政策、了解民族情况、熟悉民族工作、对各族群众充满感情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助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引好少数民族干部担任民族团结的“组织员”。成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4名少数民族干部驻办公室,组织协调10个乡镇、50余个县直单位有序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目前,已召开专题会8次,开展督查指导12次,编写简报8期。优化各单位人员配置,109个村(社区)少数民族干部占比达55.1%,招录公务员中少数民族干部约占84%。
育好少数民族干部担任民族团结的“联络员”。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2022年以来,该县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民族理论等内容召开专题学习会3次,选派300余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上级各类民族理论、民族工作等专题学习培训;县委党校举办专题培训班10期,1800多名少数民族干部受训。组建少数民族干部宣讲团,深入乡村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26场次。组织57名党政干部、村委干部以山歌会、座谈等形式,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知识27场次。
用好少数民族干部担任民族团结的“服务员”。在全县35个党委、政府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少数民族干部占88%;在县管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89%;在10个乡镇的班子成员中,少数民族干部占61%。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地熟、人熟、语言通的优势,优先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回家乡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团结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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