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池市各级法院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强化执行工作措施,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2023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546件,结案8911件,结案率达84.5%;结案平均用时52天/件,排名全区第3位;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98.6%,排名全区第3位。
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执行联动部门的合作,深化执行联动机制,推动“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落到实处。编写执行工作动态6期,向各执行联动部门及时通报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情况。抽选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人员成立工作团队,促进涉企案件执行立案、执行保全、执行实施工作高效衔接。
加强案件监管。今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长期执行无法推进的4起关联案件提级执行,有力推动案件执行。规范案件信息、节点流程、督办事项、案件终本结案、超期长期未结案件管理。由院长“一支笔”直抓审限变更、延期审批权限,将随意延执、扣执期限压缩到最低水平,今年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52天,同比每案用时缩短15天,正向指标排全区第三名。
加强专项突破攻坚。扎实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共受理涉地方金融机构执行案件625件,结案336件,执行到位金额3.07亿元;受理涉国有银行金融机构执行案件475件,结案208件,执行到位金额1044.18万元。开展“企业清淤”专项执行行动,助力企业发展,共清理涉企案件2464件,执行到位金额1.10亿元;执结涉中小微企业案件942件,执行到位金额1.31亿元。
加强督促预告预警工作。依据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要求,积极引导涉企被执行人完成财产申报等规定动作,避免因申报不及时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企业存在应予罚款等情形的,通过发出“预罚款”“预拘留”“预纳入失信”通知书和“拒执犯罪风险告知书”的方式,督促其履行义务。经预警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采取强制措施,减少因执行惩戒措施造成企业经营困难的可能。
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加强网络司法拍卖工作,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在涉企案件执行中,与银行合作,引入“一键贷款”业务,提高标的成交率;南丹县人民法院加快财产处置效率,灵活运用议价的方式确定财产起拍价,减少时间成本和评估成本。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进行网络司法拍卖1166次,成交总金额1.07亿元,平均溢价率达122.98%,累计节省拍卖佣金442.72万元。
加强“执转破”拯救企业。依法保护具有拯救价值的涉困企业,通过债务重组、资产重构、破产重整或和解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主动核查涉企案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移送破产审查。发挥破产审判的拯救和市场净化功能,建立合理退出机制,推动“僵尸企业”有序出清,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
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落实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机制,加强对基层法院执行局的垂直管理,不断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时效性和管理性。不断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加强执行可视化运行,严格实行值班以及签到制度,发挥执行指挥平台辅助办案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执行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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