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及时发现化妆品潜在安全隐患,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8月上旬,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面开展化妆品抽检工作,为市民“美丽消费”保驾护航。
本次抽检针对防晒类、彩妆类、婴幼儿和儿童护肤类、染发类、宣称祛痘/抗粉刺类、面膜类、祛斑美白类等高风险产品和美容美发机构、专卖店、商场超市、母婴店、批发市场、小商店等场所开展抽检,同步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和化妆品检查工作,实现全市11个县(区)城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全覆盖。
截至目前,共完成全年150批次的抽样任务,比上年度增长2倍。下一步,该部门将及时跟踪抽检结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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