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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三无”船舶整治工作初显成效

2021/08/02 1.4w 阅读 469 点赞

今年以来,河池海事部门整合资源、集中力量,以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结合实际,完善方案。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河池实际,起草并推动市安委办印发《河池市规范农(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指南》,落实农(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抓住河池市争创水利部强化河长制工作正向激励“10市10县”机遇,推动印发《河池市“三无”船舶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整治清理全市水上“三无”船舶。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向各县(区)河长办及有关部门宣贯自治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发挥新闻媒体的喉舌作用,通过电视专题、文字专刊、微信公众号、政务窗口、一线巡航宣讲等形式,向社会宣贯整治清理水上“三无”船舶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提高群众对整治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强化协作,联动共治。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厘清各方职责。加强与地方政府及部门间的联勤联动,形成“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共治格局。建立以辖区主要通航水域红水河为主线、其他通航支流为辅线的“树状管理模式”,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补位,沿河各县(区)同步推进,实现监管区域全面覆盖。

对照清单,严明执法。会同多部门开展全面细致摸排,按流程依法对辖区“三无”船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分类登记造册,形成清单,建立档案。由各县(区)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依托前期调查摸底数据、建档信息,开展联合执法,精准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目前,全市“三无”船舶集中整治工作已初步完成,共排查船舶2090艘,对1043艘“三无”船舶进行集中整治,其中实施拆解151艘,实施安全规范化管理892艘。

畅通渠道,严防“回潮”。按照“规范一批、处置一批、拆解一批”的原则,对船况较好、符合安全航行条件且有作业需求的,指导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证件,在合法化上予以“应合尽合”。同时,加强对通航密集区、船舶聚集区域的巡航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巩固前期治理成效,健全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压缩乃至消除“三无”船舶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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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