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河池市烟草专卖局关于执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024/06/24 4.4k 阅读 501 点赞

为贯彻执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1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关于执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桂烟专﹝2023﹞23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案件集体审理审议范围等事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1号)相关规定,我局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定了《河池市烟草专卖局关于执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若干规定》(河烟法〔2024〕3号),现予以公布,于2024年6月30日起施行。


附件:附件1:河池市烟草专卖局关于执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若干规定.doc

附件2:《河池市烟草专卖局关于执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若干规定》政策解读.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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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