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广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桂政妇儿工委办发〔2022〕1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评比表彰流程,对推荐上报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格审核,产生拟推荐名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同意河池市拟推荐的6个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名单。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5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5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河池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一、拟推荐广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名单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天峨县人民法院
都安瑶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
大化瑶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河池市统计局
二、拟推荐广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名单
何孟佳 南丹县第三小学校长
彭玉珍 凤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出版局局长
黄东妹 巴马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韦 迪 河池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副科长
韦珊琳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科负责人
唐素文 河池市社会救助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0778-2558984
通信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市直属机关大院一区办公楼8楼(河池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47000
河池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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