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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01/24 4.0k 阅读 59 点赞

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主要举措

1.依法汇报财政情况。依法代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报告2020年市本级决算、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2021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其中2020年市本级决算通过了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批准决议。

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继续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二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设置法制审核机构,落实法制审核人员,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3.严格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营造公平公开的法治环境。二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三是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4.加强重点岗位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内控日常管理,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科学配置关键岗位人员,二是执行轮岗制度,对全局11个重点岗位进行轮岗,充分发挥制约和监督作用。三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切实增强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

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一是根据《转发自治区司法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河司通〔2021〕18号)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截止12月31日,考试参考率为100%、通过率为100%。二是组织预算科、会计科、采购科及法规科研提我局2021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清单,并在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二)主要成效

1.依法组织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对4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2家政府投融资平台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及时纠正违法或不正当的行政行为。

2.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一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主动对接市税务局,通过组织相关单位及业务科室召开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评估工作座谈会、实地调研、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认真开展评估工作。二是根据《关于做好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减税降费助企发展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桂财税〔2021〕16号)要求,全面梳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政策,做到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应退尽退。

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划分。完成公共文化、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四个领域市级及县区主要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划分,进一步厘清市级和县区政府间财政事权划分及财政分配关系,增强城区财政保障能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财政保障水平低。由于我市各级财政总量小,财政资金十分有限,难以全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资金需求。

(二)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是严格依法行政。虽然一直以来都强调依法行政,但个别干部依法行政的理念还不够强,在思想觉悟和意识上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法治思维。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并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极大增强班子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增强法律意识。2021年10月,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如天同志获得“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制定计划,推动法治建设。积极研究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等重大问题,始终要求财政收支规范化、财政工作法治化,做到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将法治建设经费依法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积极遵守,强化约束监督。主动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同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强化部门内部权力的制约,积极推动重要岗位轮岗制度,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四、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继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缺钱不缺礼(理)”的财政工作理念,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财政法治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推动财政各项工作提质发展。

(二)加强经费保障提升依法理财水平。积极研究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等重大问题,坚持财政收支规范化、财政工作法治化,做到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将法治建设经费依法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继续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举办“12.4”等法制宣传工作,把政策宣传的舞台搭建在街头,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板、提供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河池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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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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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