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家组审核评估,广西童春堂国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河池福春店符合河池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规定的准入条件,拟认定为河池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11月17日起至2021年11月21日止,共5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于11月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河池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职工医保科(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邮政编码:547000,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监督电话:0778-218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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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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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童春堂国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河池福春店 |
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35号 |
韦丽荷 |
河池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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