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1/09/23 1.1w 阅读 335 点赞

各科(中心):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河池市乡村振兴系统工作实际,对2021年度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梳理汇总,经局班子集体讨论同意,现将《河池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科室(中心)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及时拟定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提交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各决策事项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集体讨论。

(二)承办科室(中心)提交集体讨论时应当同时报送起草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的材料、论证和协调分歧的情况说明等。材料不全的,承办科室(中心)应当

及时补充相应材料;决策草案起草过程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退回承办科室(中心)完善相关程序。

(三)各承办科室(中心)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全过程档案管理,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性情况纳入科室年度考核。

(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工作实际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科室(中心)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请局领导审核并重新进行公布。


附件: 河池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河池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24日

附件

河池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目录

组织承办科室

1

河池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综合科〔市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

河池市深化推进“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2021—2025年)

综合科、资金科

3

河池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市外资扶贫项目中心〔市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