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宗局,市级各宗教团体:
根据《河池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河池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河食安委〔2021〕2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严防食品安全风险,创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现就我市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查,杜绝食品安全事故
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聚焦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排查工作,采取相关措施,适当控制宗教活动场所聚餐规模,减少次数和人数,加强食品卫生检查。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大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力度,把宗教活动场所食堂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通过查找问题、制定台账、逐条整改,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有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要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清单,强化履职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要求宗教活动场所建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场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小组,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场所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场所其他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具体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职。同时建立和完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宗教活动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上报工作。(上墙公布)
三、重视重要环节监管,落细落实工作要求
(一)做好食品采购环节安全管理。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态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餐具、饮具、食品容具使用前要消毒,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全面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尽可能改善场所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四)有条件的要执行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执行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时督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四、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快推动示范引领
组织开展“世界食品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深入走访各宗教活动场所,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单,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培育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场所,创建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示范场所,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应急、管理、培训等机制,邀请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参与指导。逐步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经验和模式,在宗教活动场所中广泛推广实施,营造宗教界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促进的良好氛围。
各县(区)民宗局于7月10日、10月30日前将本部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民宗委。
联系人:韦宇,联系电话:0778-2281361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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