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残联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承诺审批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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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最小颗粒度) |
事项 类型 |
业务 条线 |
行使 层级 |
行政相对人需满足的信用条件 |
可承诺审批的申请材料 |
作出决定方式 |
事后核验方式 |
失信惩戒办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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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
公共 服务 |
其他业务指导部门 |
市级、 县级 |
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1.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或《机构编制管理证》; |
当场作出决定 |
申请人补齐材料后,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查。 |
申请人未在承诺期限内补齐申请材料,或者补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依法撤销审核结果,并列入承诺审批失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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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1.本表由各级各部门编制承诺审批事项基础目录和地方目录时填写,可根据实际增加表格指标;
2.“业务条线”根据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如:财政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
3.“行政相对人需满足的信用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为: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已修复、未受过XXX行政处罚等;
4.“可承诺审批的申请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承诺办理后需要补齐材料的,可填写需补齐的材料名称;以承诺书代替材料,不需要补齐材料的,可填写“以承诺书代替XXXX材料”;
5.“作出决定时间”有2种填法:1.当场作出决定;2.在该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决定;
6.“事后核验方式”由各部门依法依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7.“失信处理办法”由各部门依法依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予以行政处罚或纳入信用记录实施失信惩戒等;
8.承诺审批和容缺受理的区别为:容缺受理是先补齐申请材料、后作出审批决定,承诺审批是先作出审批决定、后补齐申请材料或者不需要补齐材料(以承诺代替材料)。
河池市残联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承诺审批信用信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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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按最小颗粒度填写) |
信用信息名称 |
信用信息具体内容 |
信息提供单位 |
信息主体 |
信息类别 |
信用信息需记录的数据项名称 |
开放属性 |
共享属性 |
更新周期 |
披露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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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
申请承诺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事项后守信 |
申请人申请承诺审批后,按时补齐申请材料且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承诺内容 |
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正面信息 |
1.业务办理项编码 |
主动公开 |
主动共享 |
实时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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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
申请承诺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事项后失信 |
申请人申请承诺审批后,未按时补齐材料 |
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负面信息 |
1.业务办理项编码 |
主动公开 |
主动共享 |
实时 |
一年 |
填写说明:1.“信用信息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填写产生该信用信息的政务服务事项,可承诺审批的事项必须编制一一对应的信用信息;
2.“信用信息名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为:申请承诺办理XX事项后守信、申请承诺办理XX事项后失信;
3.“信用信息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为:按时补齐材料且符合法定形式、未按时补齐材料、承诺期间违反承诺经营等;
4.“信息类别”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为:正面信息、负面信息;
5.“信用信息需记录的数据项名称”填写为了描述清楚一个信用事件,需要记录哪些信息。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