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市扶贫办)2019年度绩效展示材料

2019/11/14 8.7k 阅读 223 点赞

河池市辖9县2区,总面积3.3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33万。2015年底,全市有69.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17个贫困村、7个国定贫困县,是广西贫困人口最多、贫困面最广、贫困程度最深的设区市之一。2016年至2018年,全市实现48.68万人脱贫,378个贫困村出列,金城江区、南丹县、天峨县整县脱贫摘帽。2018年底,全市尚有28万贫困人口、439个贫困村未脱贫。今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主体责任,紧盯年度脱贫目标任务,认真对照脱贫摘帽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瞄准摘帽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精准发力,全市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成效显著。现将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度脱贫摘帽工作完成情况

为确保全市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脱贫摘帽质量,我市坚持高质量脱贫、有序脱贫、实事求是和统筹兼顾的原则,严格按照“二上二下一微调”的工作程序,认真摸排,精心筛选,科学制定年度贫困对象脱贫摘帽计划。经科学统筹上报和自治区研究批复,明确我市2019年的脱贫目标是:实现21.6万贫困人口脱贫,246个贫困村出列,环江、东兰、巴马、凤山4县整县脱贫摘帽。为顺利完成年度脱贫摘帽目标任务,我市凝心聚力、苦干实干,认真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聚焦薄弱环节和重点工作精准施策、聚力攻坚,积极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实帮扶措施,严格按照脱贫标准和程序,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减法,切实减少贫困人口存量。经过扎实开展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贫困村脱贫摘帽验收和脱贫摘帽县市级初步核验,我市年度计划脱贫的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的各项摘帽指标全部达标,全面完成了年度脱贫摘帽目标任务。贫困人口脱贫方面:我市严格按照“八有一超”脱贫标准,把脱贫质量贯穿“双认定”工作全过程,于11月30日全面完成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全市共有21.54万人达到“八有一超”脱贫标准,并在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中标识“脱贫”,完成任务目标数。贫困村脱贫摘帽方面:我市严格按照乡镇初验上报、县级审核公示、市级复核审定、自治区抽查反馈、市级公告退出五步脱贫程序开展摘帽认定,经2019年11月15日至20日市本级组织开展贫困村脱贫摘帽核验,全市共有247个贫困村达到脱贫摘帽标准,完成任务目标数,现已对各县(区)上报的贫困村脱贫摘帽公示名单复核并上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贫困县脱贫摘帽方面:我市环江、东兰、巴马、凤山4县作为全区2019年度计划脱贫摘帽目标县,按照贫困县“九有一低于”的脱贫摘帽标准,经市本级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验收程序对4县脱贫摘帽各项工作逐项核验,环江、东兰、巴马、凤山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整县脱贫摘帽标准,通过市级初评。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健全工作体系,层层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脱贫攻坚组织体系,完善市县抓落实、乡村实施、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县(区)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的分工责任、后盾单位的帮扶责任等,严格落实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部门领导包联系点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形成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今年来市委常委会共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13次;市政府常务会共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8次。二是健全组织体系。坚持统筹市级攻坚力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指挥长,市四家班子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市委常委担任各专责小组组长,对全市脱贫攻坚进行统一领导。今年调整充实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在原来10个专责小组的基础上,增加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及饮水安全4个专责小组,进一步优化各专责小组的职能职责,抽调相关单位干部全脱产集中办公,形成大扶贫、大攻坚工作格局。三是健全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11个配套实施方案及打好“四大战役”相关实施方案,出台《河池市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河池市决战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支持政策》等具体政策措施,不断健全政策体系,推动全市脱贫攻坚有序开展。四是健全帮扶体系。坚持精准选人、高标派人,选派4245名年富力强、农村经验丰富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工作,覆盖全市1604个贫困村、深度贫困村、非贫困村。严格落实“5321”结对帮扶制度(厅级干部结对帮扶5户、处级干部结对帮扶3户、科级干部结对帮扶2户、一般干部结对帮扶1户),全市4.58万名干部与17.6万户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确保每个贫困县都有市领导联系、每个贫困村都有领导和部门挂钩、每个贫困户都有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五是健全督导体系。修订《河池市脱贫攻坚工作奖惩办法》,建立一套奖惩更分明、职责更明确、目标更清晰的制度体系;成立市级督导组、暗访组,加强督查指导,有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市党政主要领导坚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遍访辖区深度贫困乡镇,及时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落实推进措施,加快各项脱贫指标任务的完成。今年以来,市委书记共带队到基层开展脱贫攻坚或召开现场推进会18次,遍访辖区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26个;市长共带队到基层开展脱贫攻坚或召开现场推进会35次,遍访辖区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23个。分管领导带头深入脱贫攻坚一线,通过现场办公、召开脱贫摘帽研判会等形式,及时协调解决各县(区)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脱贫攻坚扎实有序开展。

(二)打好“四大战役”,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成立“四大战役”指挥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坚持工作重心下沉,以深度贫困地区为主战场,全力打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四大战役”,确保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及饮水有保障。义务教育保障方面。落实资金7.98亿元,加快义务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新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学校20所,在乡镇和村屯新建(迁建)义务教育学校10所;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配备,今年全市共补充教师2336人;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全市共发放各级各类助学资金29215万元,受助学生达33.3万人次,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2亿元,惠及学生28.1万多人;严格落实“双线四包”责任制,狠抓控辍保学工作,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医疗服务保障方面。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成乡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市138家乡镇卫生院均达到标准化卫生院的要求。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倾斜政策,目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100%、患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90%、门诊特殊慢性病实际报销比例80%、大病救治率95.7%;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达到100%。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充分利用深圳市帮扶资金,将深度贫困地区危房改造补助提高到4.35万元/户,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已全面开工6535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4207户)存量危房改造建设,已竣工5043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3303户)。饮水安全保障方面。以贫困地区特别是大石山区为主战场,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对标“稳定足量供水、方便安全用水”要求,以大会战形式在贫困地区实施安全饮水工程5806处、解决14.58万贫困人口饮水困难问题。

(三)聚焦“贫中之贫”,全力攻克深度极度贫困堡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科学编制深度贫困县、乡(镇)、村脱贫攻坚规划,明确全市上下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强化支持保障体系,在攻坚期内,新增资金、新增项目、新增举措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研究出台《河池市决战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支持政策》,在资金、项目、土地保障、基础设施等14个方面给予更加特殊、更具含金量的政策支撑保障。如明确提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重点支持极度贫困地区,提前拨付都安、大化2个瑶族自治县和45个极度贫困村脱贫摘帽奖励资金;优先支持极度贫困地区需进行危房改造的贫困户于2019年底前完成改造,对极度贫困户按规定面积进行危房改造的,按建设成本给予全额补助等支持政策。强化资金筹措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我市深度贫困地区,加大市本级财政资金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投入。今年以来,全市共筹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9.85亿元,其中,7个深度贫困县筹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3.67亿元,占筹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的 85 %。7月份,市级财政提前下达都安、大化两县脱贫摘帽奖励资金各1000万元,提前下达45个极度贫困村脱贫摘帽奖励资金各5万元。同时为切实解决2019年预脱贫县的资金缺口,市本级财政将2019年度脱贫奖励资金2000万元提前拨付给环江、东兰、巴马、凤山4个预脱贫县(每个县500万元),确保4县顺利完成脱贫摘帽目标任务。

(四)提升扶贫产业效益,打牢贫困地区群众增收基础。强化产业带动提升,全市县级“5+2”特色产业覆盖率达92.43%;247个预脱贫村“3+1”特色产业覆盖率均达90%以上;全市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产业示范基地(园)覆盖的贫困村达807个,带动贫困户5.2万户;247个预脱贫村共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2421名。针对我市贫困地区农业效益低、贫困人口收入低“两低”问题,我们按照“因地制宜,发挥特色;长短结合,种养兼顾;党建引领,龙头带动;群众增收,集体壮大”的发展思路,大力推进“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工程,切实打牢贫困群众增收基础。截至目前,全市核桃总面积达260万亩,油茶151.1万亩,板栗89.89万亩,糖料蔗92.34万亩,“三特”水果89.13万亩,桑园94.14万亩,长寿·生态·富硒农产品基地94万亩,淡水生态养殖93.4万亩,出栏肉牛16.05万头,肉羊69.58万只,香猪(黑土猪)114.72万头,都安瑶山牛扶贫产业核心示范区成功创建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基本实现贫困户扶贫产业全覆盖,直接带动贫困群众人均增收2200元,让贫困群众实现不可逆的脱贫。围绕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2020年达到5万元以上的目标,我们突出党建引领,整合相关财政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行资源利用型、物业经营型、服务创收型、合作分红型、产业带动型、旅游开发型、政策激励型、结对帮扶型等“强村八法”,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整合资金8.07亿元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预计今年底,全市所有村级组织集体经济收入突破4万元。

(五)加强后续扶持和管理,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严格落实市领导包县、县处级领导对安置点“八包”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建设搬迁安置点121个,完成安置住房建设4万套,住房竣工率100%;已具备搬迁入住条件且获分房及交钥匙的建档立卡人口17.62万人,搬迁入住率100%,高效完成“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目标。今年4月2日,全区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易地扶贫搬迁方面问题整改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天峨县召开。同时,加强后续扶持和管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河池市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指导意见》及7个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简称1+7文件),重点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设施配套、培训和就业、后续开发产业、文化体育、社会治理等“七大工程”,创新做好后半篇文章。目前,全市已签订后续扶持、就业培训协议3.97万户,培训搬迁劳动力436期15174人,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共3.57万户;全市已拆除旧房9541户,复垦及修复面积53.5万平方米;组建安置区党组织92个,设立各类群团组织298个,建设服务机构354个,设置警务室39个,搬迁移民后续管理逐步规范。

(六)强化社会保障,提高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贫困地区延伸,保障贫困群众基本权益。一是抓好转移就业。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强化后续跟踪服务,在全区率先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登记制度,建成全市农村劳动力大数据库。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就业帮扶力度,建立完善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让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掌握一门增收致富技能,全年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3528人次,全市24.98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全市扶贫公益性岗位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6890人,就业扶贫车间带动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8544人。二是抓好生态补偿。积极争取国家在生态林补偿、水生态补偿、护林员试聘、生态建设贷款等生态补偿脱贫工作给予重点倾斜和支持。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补助、选聘护林员等方式,让贫困群众受益。落实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3.2亿元,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2.7万人,直接带动4.72万人脱贫。三是抓好社会保障。坚持分类救助、应保尽保,进一步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工作,2019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4300元,高于2019年扶贫标准600元。全市在册享受农村低保人数30.72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3万人。

(七)强化对口帮扶协作,扩展社会扶贫广度深度。积极拓展与深圳市在经贸、劳务、旅游、教育、人才等领域的协作,深圳4个区结对帮扶河池7个国定贫困县、42个乡镇、58个贫困村,目前已落实4.3亿元年度资金帮扶我市实施教育卫生、农村道路、安全饮水、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3个、惠及贫困群众13.26万人,有效改善了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河池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上升为自治区与深圳市共同推进的东西协作重点项目,已全面启动规划建设。创新实施“三保障(政治保障、政策保障、制度保障)、四联引(党政联引、党派联引、商企联引、社会联引)、五行动(同力•特色产业提升、同干•脱贫技能提升、同担•增收渠道提升、同享•教育医疗提升、同心•感恩回报社会)”助力脱贫攻坚,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行动,形成了“四级联动”的帮扶机制和携手奔小康的强大合力,社会扶贫成效显著。全市381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519个贫困村,扶助13.8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帮扶项目1109个,投入资金物资折款9.6亿元。

(八)强化问题整改落实,脱贫攻坚基础进一步夯实。我市高度重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中央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我市主动认领,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最终形成了4个方面19个问题104项整改措施,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把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认领的1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正在整改2个;104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 102项,“正在整改” 2项;中央脱贫攻坚巡视通报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工作,排查和认领问题共22个,已完成整改19个,正在整改3个。同时将历次考评存在问题统筹推进整改、一体解决,针对2016年来国家、自治区组织的各类考核评估,我们全面分类建档,逐一销号,全面抓好整改落实。此外,通过开展“春季大攻势大整改”、“夏季提质增效服务基层促脱贫”、“秋冬季巩固提升攻势”等活动,强化对脱贫摘帽存在问题的整改,全市脱贫攻坚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脱贫攻坚压力依然较大。我市7个国定贫困县都是深度贫困县,今明两年要实现28万贫困人口和439个贫困村脱贫摘帽(含400个深度贫困村),压力较大。目前,全市深度贫困地区无劳动力家庭户约占1/3,因病、因残致贫户约占1/5,都安、大化两个瑶族自治县更是贫中之贫、坚中之坚,是广西4个极度贫困县中的2个,脱贫攻坚越往后越是难啃的硬骨头。

二是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弱。我市自然条件差,多数地区为喀斯特地貌的大石山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大部分人均耕地不足0.3亩,可选择发展的产业项目较少,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同时农村有文化、有想法的青壮年大部分已外出务工,剩下的都是自我发展能力较弱、居住分散、脱贫意识不强的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返贫压力大。

三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任务重。一些贫困村集体经济来源仍为集体资产出租,增收渠道单一,缺乏生产性、经营性收入,仅靠村民入股和上级拨入资金等办法筹措资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难度大。另外,受区位、交通、资源等不利因素的制约,一些地理位置偏僻、无资源可供开发利用的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的任务依然比较重。

四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难度大。“十三五”期间,我市计划易地扶贫搬迁18.21万人,搬迁人数全区最多。由于我市属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属于典型的吃饭型财政,后续扶持资金较为缺乏;辖区内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不充分,引进企业比较困难,支柱产业和强优企业不多,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较低,无法为搬迁移民提供足够的就地就业岗位,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滞后,产业配套不足,吸纳就业能力弱,搬迁移民实现稳定增收难。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脱贫攻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大任务,以深度极度贫困地区为主战场,集中力量投入“四大战役”,全力打好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村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协作“五场硬仗”,确保剩余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与全国、全区人民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集中力量投入“四大战役”。一是切实抓好教育保障,确保所有贫困孩子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加快完成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建任务,进一步改善现有乡村义务教育薄弱办学条件,持续抓好控辍保学,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不低于94%。二是切实抓好卫生服务,确保所有贫困人口都有基本的医疗保障。从托底医疗保障政策入手,全面建立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保障长效机制,落实好“198”兜底保障政策,降低贫困家庭医疗负担。三是切实抓好住房建设,确保所有贫困户都有安全稳固的住房。扎实抓好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改工作,改造一户、销档一户,全面完成危房改造建设任务,让贫困户都能住上安全稳固的住房。四是切实抓好饮水安全,确保所有贫困地区都有安全饮水。以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为重点,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二)全力攻克深度极度贫困堡垒。一是加快方案实施。认真组织实施好都安、大化两个极度贫困县和45个极度贫困村和其他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确保规划的建设项目基本完成。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现场督战,全面补齐深度极度贫困地区短板。二是加强跟踪监测。对贫困发生率高的贫困县、贫困村,加强数据分析和实地监测,按级逐一分析原因,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加快脱贫进度。三是加大支持力度。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用于深度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在贫困县、贫困村脱贫摘帽后,统筹资源用于加快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脱贫进度。

(三)聚焦短板打好“五场硬仗”。以深度极度贫困地区为重点,以实现高质量脱贫为目标,全力打好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村集体经济发展、扶贫协作等五场硬仗。一是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因户因人制定详细后续扶持发展方案,做好产业帮扶、劳务培训和输出、社会保障兜底等配套工作,大力建设“扶贫车间”,确保每户有1人以上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二是大力发展“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分类因户施策,引导深度贫困地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发展1项以上“十大百万”扶贫产业,确保到2020年人均可实现增收5000元,使贫困群众真正实现不可逆转的脱真贫、真脱贫。三是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的底线要求和贫困县、村、户脱贫摘帽标准,完善县、乡、村、户四级项目库,进一步抓好项目库和资金使用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四是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深入开展“党旗引领•决胜脱贫”三年攻坚“九大”行动,进一步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在凝聚力量、推动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确保2020年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五是深化对口扶贫协作。充分珍惜和利用深圳市对口帮扶协作的良好契机,进一步做好扶贫、农产品开发推销、劳务合作等方面的项目对口协作,真正让帮扶资金发挥最大成效。

(四)防范风险抓好资金监管。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提升统筹整合质量,加快项目的启动实施,简化拨付流程,不断提升资金拨付效率,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突出抓好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将逾期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安全。

(五)不折不扣强化问题整改。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自治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对症下药改、较真碰硬改、举一反三改、标本兼治改,真整改改到位,确保优质高效如期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促进脱贫攻坚再上一个新台阶。紧紧围绕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规范督查程序,提高督查质量。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执纪问责追责和曝光力度,做到在纪律和规矩面前“零容忍”。

(六)巩固和提升脱贫成效。提高质量巩固成果防止返贫,多管齐下提高脱贫质量,严把贫困退出关,严格执行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和程序,确保脱真贫、真脱贫。加强动态监测,组织开展“回头看”,探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对贫困人口、脱贫人口、边缘人口等进行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强化产业扶贫,加大培训力度,促进转移就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让贫困群众有稳定的增收渠道。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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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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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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