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池市各级统战、民宗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
河池市委统战部采取部务(扩大)会形式,组织全体民宗干部认真传达学习《意见》的重要文件精神。会议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河池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重实践、接地气地发动全市持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要求,各级民宗干部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民族工作: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创新丰富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多平台、多渠道、多样化开展宣传教育。二是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军(警)营、进宗教活动场所,创新工作内容、理念、形式、方法,充分发挥创建工作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三是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示范单位建设;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推荐和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四是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开展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五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积极推进民族工作法治化建设;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问题。
《意见》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高度重视,该市将凝聚工作合力,创新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全市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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