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2018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承诺表

2019/06/10 8.9k 阅读 202 点赞

河池市2018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承诺表

填报单位: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时间:2019 年 6 月10 日

序号

评议类型及对象

问题编号

整改内容

责任单位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备注

14

城乡居民的意见建议

120180120900001

帮扶干部帮扶力度不够,没有后续的追踪,没有思想方面的工作,希望帮扶力度能够加大,把贫困户当做家人一样。

市扶贫办

 让群众知晓政策、享受政策、支持政策。

1.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帮扶干部对各项扶贫政策的了解和掌握。

2.加强政策宣传,将各项扶贫政策汇编成册,发放到帮扶干部手中。

3.制定了《河池市开展2019年精准帮扶“三方”见面活动工作方案》,通过组织“三方”见面,整理贫困户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清单,并由帮扶联系人、第一书记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想办法帮助贫困户解决,推动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到人,提高帮扶成效及帮扶满意度。

 4.督促根据帮扶对象实际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要求帮扶干部每个季度至少入户1次以上,进村入户与帮扶对象交朋友,通过拉家常、谈心交流,解开他们的思想疙瘩,鼓励他们树立致富的信心和勇气。同时与贫困群众共商帮扶措施计划、宣传扶贫惠民政策,切实让群众知晓政策、享受政策、支持政策,确保精准帮扶落实到位。

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15

城乡居民的意见建议

0120180120900122

为人民服务,特别是扶贫方面的

市扶贫办

制定措施,强化整改,提高扶贫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加大服务为民举措,确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群众得到实惠。

  1. 强化扶贫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扶贫干部为民服务意识。

2.强化扶贫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3.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安全,贫困群众得到实惠。

4、强化扶贫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保证项目精准实施,群众受益。

长期坚持

16

城乡居民的意见建议

0120180120900154

贫困户名额分配不公平,我很贫困,但就是得不到贫困金。

市扶贫办

开展全市扶贫对象大排查,确保到2020年底,我市现行标准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全国、全区同步实现脱贫。

1.开展全市贫困人口大排查。根据《河池市开展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大攻势大整改活动方案》(河扶领办发〔2019〕12号),在2月至5月逐村逐户开展贫困人口大排查,对确属达不到国家现行的“两不愁三保障”和自治区当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以及已脱贫的贫困户因灾、因残、因病等返贫的,按程序开展新识别和返贫认定。

2.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桂扶领发〔2017〕8号)相关要求,每年5月至7月开展对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一是根据非建档立卡农户的书面申请,以国家现行的“两不愁三保障”和自治区当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为主要衡量标准,未达标且确属生活困难的农户,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按规定程序开展识别工作。对认定的新识别贫困户,纳入建档立卡管理。二是比照当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已脱贫的贫困户因灾、因残、因病等返贫的,按程序进行返贫认定。对认定的返贫户在信息系统中标识返贫,进行贫困户管理。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2020年12月之前

17

城乡居民的意见建议

0120180120900157

希望扶贫政策能更加透明一些,补助  政策能更加透明一些。

市扶贫办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

2.做好社会宣传,营造好脱贫攻坚社会氛围。

3.加大对第一书记、帮扶干部、村委干部和群众的政策培训,学懂帮扶政策。

4..提升贫困户的政策知晓率合获得感。

1.组织帮扶干部进村入户,给建档立卡贫困户送去《脱贫攻坚业务培训资料》、《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手册》和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单。

2.营造好脱贫攻坚宣传氛围,在各县(区)城区乡镇街道、高速路口、贫困村路口显要位置张贴扶贫政策宣传标语。

3.加强公告公示。督促县(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的要求,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即,市县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加强项目资金的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举办“感恩教育”现场活动,“感恩教育”报告会,“产业到家·牵手妈妈”巾帼行动,巾帼脱贫励志宣讲活动,强化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5.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山歌和文艺宣传活动。组织创作一批宣传政策的山歌和文艺作品。到田间地头摆舞台,宣传扶贫政策。以各种方式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覆盖面合知晓率,提升群众满意度,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

2020年12月31日之前

18

城乡居民的意见建议

120180120900193

河池市大部分地区的扶贫应接不暇,扶贫多。

市扶贫办

尽量减少督查次数和不必要的表格等纸质档案材料检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1. 严格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减少脱贫攻坚督促检查工作频次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通知》(桂扶领发〔2018〕8号)、《河池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督促检查工作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通知》(河脱指发〔2018〕1号)精神开展督查检查,统筹整合督查资源,避免多头督查、重复督查、频繁督查。

  2. 改进督促检查方法,平时以督导检查为主,减少综合督促检查频次,市对县(区)综合督查每年不超过1次。

3.注重强化对扶贫脱贫质量的核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表格等纸质档案材料检查。

已完成整改

19

城乡居民的意见建议

0120180120900200

村干部落实扶贫不真实,偏向与其有亲戚关系或较亲近的人,真正贫困的人没有得到扶贫,村干部有什么有关村民的补贴和扶贫的问题没有及时通知村民。

市扶贫办

开展全市扶贫对象大排查,确保到2020年底,我市现行标准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全国、全区人民同步实现脱贫。

充分结合2019年初开展的扶贫对象大排查工作成果,利用每年5月至7月开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工作,指导县区按照厅发【2015】28号规定的“一进二看三算四评五议”的精准识别工作步骤,对达不到国家“两不愁三保障”和自治区“八有一超”现行标准的非建档立卡农户和返贫户进行识别纳入和返贫认定。

2020年12月之前

20

城乡居民的意见建议

0120180121000047

哪里都这样,对扶贫户来说,工作根本不到位,比如扶贫资金不到位,本来上面拔一万,但到手只有5000-6000元。

市扶贫办

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资金政策知晓率

  1.做好项目计划。督促县(区)做好项目计划,明确建设项目标准,到户资金补助标准。

   2.加强项目监管。督促县(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项目实施的标准、资金来源等及时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公告公示,在项目竣工验收中吸收受益地村干部和贫困户代表参与项目竣工验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3.加强审计监督和财政检查。运用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力量,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特别加强到户资金的跟踪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发放精准。

立项立改,长期坚持。

21

设区市乡村振兴B卷(贫困户)

0120180121200079

政府对一些政策做不到实处,不到位比如扶贫。

市扶贫办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1.加大对第一书记、帮扶干部、村委干部和群众的政策培训力度,组织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进村入户,给建档立卡贫困户送去《脱贫攻坚业务培训资料》、《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手册》和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单。

2.做好社会宣传,营造好脱贫攻坚社会氛围,在各县(区)城区乡镇街道、高速路口、贫困村路口显要位置张贴扶贫政策宣传标语。

3.举办“感恩教育”现场活动,“感恩教育”报告会,“产业到家·牵手妈妈”巾帼行动,巾帼脱贫励志宣讲活动,强化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4.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山歌和文艺宣传活动。组织创作一批宣传政策的山歌和文艺作品。到田间地头摆舞台,宣传扶贫政策。以各种方式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覆盖面合知晓率,提升群众满意度,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

2020年12月31日之前

22

设区市乡村振兴B卷(贫困户)

0120180121200083

希望扶贫产业要加大力度投入,成效要巩固。

市扶贫办

全面落实特色产业发展“以奖代补”政策,通过不断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建立起县级“5+2”、贫困村“3+1”特色产业体系,“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全面提质增效,带动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持续稳定脱贫。

1.因地因村制宜,大力发展扶贫特色产业。全面指导落实特色产业发展“以奖代补”政策,提高县级“5+2”、贫困村“3+1”特色产业覆盖率。深入实施“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八年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推动“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工程提质增效。

2.强化基地建设,发挥示范基地引领带动作用。重点围绕新增区、县、乡、村四级示范区(园、点)、市级层面重点推进的20个“十大百万”扶贫产业标准示范区项目建设和“十大百万”扶贫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示范基地品种化栽培、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3.强化龙头带动,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能力。围绕“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和特色农业优势产业,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培育一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每个贫困村建立有1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示范基地(产业园)。

4.培育发展品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围绕县级“5+2”、贫困村“3+1”特色产业和“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大力实施“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品牌”三位一体发展战略,打造“河池核桃”“河池寿乡牛”“ 河池寿乡羊”“河池寿乡猪"“河池山茶油”“河池茧丝绸”等6个河池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培育打造特色农业品牌,扩大河池品牌影响力,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促进农民增收。

5.增强产业支撑,筑牢扶贫产业根基。大力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人才队伍。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配齐配强乡镇农技人员,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问题。加强产业扶贫风险防范,巩固产业扶贫成果。

2019年12月

23

区市乡村振兴B卷(贫困户)

0120180121200110

有关系的才能得到帮扶,希望政府应该下来调查,使真正贫困人群得到帮扶。

市扶贫办

开展全市扶贫对象大排查,确保到2020年底,我市现行标准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全国、全区同步实现脱贫。

开展全市贫困人口大排查。根据《河池市开展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大攻势大整改活动方案》(河扶领办发〔2019〕12号),在2月至5月逐村逐户开展贫困人口大排查,对确属达不到国家现行的“两不愁三保障”和自治区当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以及已脱贫的贫困户因灾、因残、因病等返贫的,按程序开展新识别和返贫认定。

2.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桂扶领发〔2017〕8号)相关要求,每年5月至7月开展对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一是根据非建档立卡农户的书面申请,以国家现行的“两不愁三保障”和自治区当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为主要衡量标准,未达标且确属生活困难的农户,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按规定程序开展识别工作。对认定的新识别贫困户,纳入建档立卡管理。二是比照当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已脱贫的贫困户因灾、因残、因病等返贫的,按程序进行返贫认定。对认定的返贫户在信息系统中标识返贫,进行贫困户管理。

2020年12月之前

24

区市乡村振兴B卷(贫困户)

0120180121200111

主要他们思想就是有点不公平,合作医疗本来说交了他,他们不是要帮我们报销那个嘛,有的他就帮报销,有的他就不帮报销,后来也不帮我们报销。

市扶贫办、市医疗保障局

推进医保“一门式”经办服务改革工作

1.通过广播、微信、横幅、政第宣传栏、入户随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解读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堤高群众知晓率;

2.落实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确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及时享受待遇保障;做好住院及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工作;落实在县域内住院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且不高于住院费用总额的10%;落实特殊慢性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且不高于门诊医疗费用总额的20%;做好广西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系统上线切换工作,推进医保 “一门式”经办服务改革工作。

3.加强对全市各级驻村干部和医疗保障经办干部业务培训。

2019年7月底前

25

设区市乡村振兴B卷(贫困户)

0120180121200112

住房方面有的他给房子,有的不给,那个好像有点不太公平了,原因他就说你有住房了就不给,应该给一套房子,要不要那是别人的问题。

市扶贫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

1.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

2.精准确定搬迁对象,做到符合条件的“应搬尽搬”。

1.采取丰富多样的方式,如入户宣传;各级主流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报道;安置点宣传标语、宣传栏、指示牌展示;多种形式的文艺表演等,进一步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自筹标准、补助范围、产业就业创业扶持、安置区后续管理规定等政策内容的宣传。

2.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条件,进一步精准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即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区,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十分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以及其他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地区的经过2015年底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新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确需要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

3.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特别是对危房等级的认定、危房改造的条件、申请和审核及审批程序的宣传,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坚持公开公正、公开透明原则,认真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5.加强调查研究,对贫困户的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进行摸底排查,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 ,要做到“应纳尽纳”。

2019年11月底前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