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河池市天然优质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保护和管理河池市天然优质饮用水水源,规范水源的开发与利用,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我局草拟形成了《河池市天然优质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2019年4月25日之前,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局,来邮来件敬请注明“河池市天然优质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反馈意见”。
邮箱地址:fgxjk0011@163.com;
信件邮寄地址及邮编: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41号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547000。
感谢您对河池市天然优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支持与参与!
附件:河池市天然优质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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