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河政办发〔2009〕290号)和《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河政办发〔2010〕309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河池市粮食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该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重点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池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09号,邮编:547000 电话:0778—2284284 传真:0778—2284224电子邮箱:abc2866168@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有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本局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18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本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有《河池市粮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河池市粮食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河池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河池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受理依申请公开制度》等23项制度,进一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设,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8年,我局在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更新)了河池市粮食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公开指南。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有关政务信息。
二、重点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有涉及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主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2018年主要公开我局领导简介、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粮食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三公”经费预算、工作动态等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于群众信访件,按相应渠道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按规定我局对公开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不予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根据《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规定,我局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除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文件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局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应在《申请表》中予以说明。2018年度,本机关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行为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
总的来说,2018年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基本符合了上级的要求,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的形式过于单一,公开的信息量有限等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公开的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河池市粮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及时、全面、主动公开,使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层次。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池市粮食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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