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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气象局业务管理科关于 做好2019年春运气象服务工作的通知(河气业函〔2019〕2号)

2019/01/18 1.2w 阅读 333 点赞

各县(区)气象局、市气象台、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科技服务中心、办公室:

2019年春运将从1月21日开始,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为做好春运期间气象保障服务各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性天气对春运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春运气象服务的重要意义。各县(区)气象局及市局各相关业务单位务必加强对春运气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2019年河池市春运气象保障服务方案》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二、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市气象台及各县(区)气象局要认真组织做好对寒潮大风、雨雪冰冻、大雾等冬季恶劣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加强会商研判,提高春运期间灾害性、高影响天气预报的精细化程度和准确率。

三、加强信息报送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遇对春运影响较大的重大天气过程,要及时按要求启动重大气象信息报告党政负责人制度,提高决策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强化灾害影响预报和灾害评估。要进一步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发布机制,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和优势,确保气象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发送到高影响行业、高影响区域和重点服务单位的应急责任人,保障春运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要拓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努力扩大气象预警信息的传播覆盖面。

四、加强部门联动,提高服务成效。各级气象部门要深化与发改委、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电力、通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及时了解各部门春运期间的气象服务需求,开展跟进式服务,完善联动机制,优化服务供给,针对灾害性天气做好联合会商、联合预警、联合应对。强化和周边市县的区域会商和联防,要加强有关灾情的收集上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成效。

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4日前将春运气象服务工作总结及春运气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证明材料通过NOTES报送业务管理科。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河池市春运气象保障服务方案

河池市气象局业务管理科

2019年1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