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2022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3〕6号)要求,《河池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已经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全面披露了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政策调整等信息,围绕《年度报告》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缴存人数保持增长,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是指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池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总数。
截至2022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人数181150人,同比增长2.8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缴存人数123048人,同比增长2.94%;非公企业缴存人数31090人,同比增长1.35%,占比17.16%;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人数5462人,同比增长18%,占比3.02%,比上年末增加0.39个百分点。
随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个人自愿缴存政策的深入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吸引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充分调动了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非公企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人数不断增长,住房公积金受惠人群不断增多。

二、缴存额持续增长,缴存余额突破90亿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指缴存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总额。
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32.67亿元,同比增长1.8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的缴存额24.11亿元,占比73.80%,比上年末减少2.16个百分点,非公企业的缴存额2.50亿元,占比7.65%,比上年末增加0.7个百分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额0.8亿元,占比2.45%,比上年末增加0.61个百分点。截至2022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达90.01亿元,同比增长12.43%。
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情况看,机关事业单位依然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但是,随着非公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人数的持续增长,非公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额占比不断提升。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平稳增长,住房消费支持作用显著,租房提取增速强劲。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规定将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部分或全部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取出的行为,包括: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
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数7.23万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22.72亿元,同比增长2.71%,其中:购建住房提取7.26亿元,占比31.9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额9.57亿元,占比42.10%;租房提取金额1.56亿元,占比6.87%;非住房消费提取金额4.33亿元,占比19.07%。
从提取情况看,住房消费类提取(包括购建住房提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租房提取等)18.39亿元,占提取总额的80.93%,住房消费支持作用显著,切实减轻职工住房消费负担。同时,中心根据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出台政策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有力促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发展,2022年租房提取1.56亿元,同比增长16.88%。

四、贷款规模不断扩大,持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是指向缴存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数额。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是指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所有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率。职工按收入水平分类,中、低收入是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高收入是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
2022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38笔14.10亿元,通过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建住房54.16万平方米,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0.37%,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截至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9645笔128.8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38%、12.30%;贷款余额达80.61亿元,同比增长8.87%。
全面开展异地贷款和自愿缴存人员贷款业务,2022年,共为496名自愿缴存人员发放贷款1.6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82亿元;共为211名异地缴存人员发放贷款0.7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6.82亿元,大力支持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新市民住房消费,改善住房条件。
从职工贷款笔数中看,贷款发放对象99.92%为中低收入职工,40岁(含)以下贷款职工占68.92%,中、低收入职工和中青年职工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受益群体。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职工占89.55%,贷款房屋类型中,144平方米(含)以下贷款笔数占82.23%,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刚性需求明显,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
当年公积金贷款笔数中



从贷款利率情况看,2022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比同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LPR)低1—1.325个百分点,按2022年发放贷款3838笔共14.10亿元计算,为当年贷款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共计16712.83万元,户均购房成本降低4.35万元,切实减轻了购房职工家庭经济负担,减少住房消费压力。

五、贷款逾期风险可控,信贷资产良好。
贷款逾期率是指本期贷款余额中逾期贷款金额的比重,用于反映贷款按期归还情况。逾期贷款额指截至本期末借款合同约定到期3个月(含)以上、6个月(不含)以内应还未还贷款本金额与合同约定到期6个月(含)以上未归还贷款的本金余额之和。
截至2022年底,全市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9.37万元,逾期率0.086‰,远远低于全国平均贷款逾期率0.28‰。2022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1706.34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6.4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3%,风险准备金充足、资产风险控制良好。
六、增值收益快速增长,有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是业务收入减去业务支出的余额,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贷款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利息支出是每年6月30日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支付职工利息;手续费支出是支付给商业银行委托贷款手续费。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59号)规定和市本级财政部门的核定,增值收益分配的顺序和比例如下:首先,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年末贷款余额1%计提;其次,计提管理费用,按增值收益总额减去贷款风险准备金后的80%计提;最后,计提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按增值收益总额减去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计提。每年计提的管理费和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全部上缴市本级国库。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为当年增值收益金额除以当年月平均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
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9619.46万元,同比增长10.99%。其中,存款利息4589.4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5028.96万元,其他(罚息)1.06万元。业务支出12873.10万元,同比增长8.14%,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2196.7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75.93万元,其他(账户管理、业务电子汇划支出)0.44万元。实现增值收益16746.36万元,同比增长13.28%;增值收益率达1.95%,比上一年持平,连续第四年全区排名第一。


2022年,根据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河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的批复》(河财行〔2020〕33号)规定,全市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8061.28万元,计提的贷款风险准备金按照规定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管理;计提管理费用和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685.08万元,同比增长17.69%,计提的管理费用和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将按规定全额上缴同级财政。截至2022年末,累计提取管理费用和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0833.30万元,为我市经济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七、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2022年,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市三年行动计划并扎实推进,服务效能得到大幅度提升。一是全面推行容缺办理和承诺审批制度,业务实行“一表申请”、容缺受理、承诺审批、限时办结。二是全面推行“跨省通办”服务,将“跨省通办”服务事项拓展到33项,比住建部要求的8项增加25项,其中25项实现全程网办,有效解决职工异地跑、多窗跑问题。三是简化贷款结清解押流程,贷款结清解压办结时限由1个多月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率先在全区实现贷款结清解压“最多跑一次”、“一窗办结”。四是全面推进网上服务大厅、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网上渠道办理业务,2022年中心业务网办率为92.12%。为缴存职工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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