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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新政 ——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 个人延期还款不算逾期

2022/05/31 1.6w 阅读 464 点赞

5月30日,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

一、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自2022年6月起,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最长缓缴期限为7个月,到期后仍无法恢复正常缴存的,经审查确认后,可继续申请缓缴,两次缓缴期限累计不超过1年,待企业经营好转后,再恢复正常缴存和补缴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具体由企业在国家规定的5%—12%范围内任选一个缴存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申请延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还款日到期之后5日内全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视为正常还款。短期内不能正常还款的,可按规定申请延期还款,最长延期还款期限为7个月,经批准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逾期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延期还款到期后,借款人要按时正常还款,并一次性偿还延期还款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三、阶段性政策实施简易程序办理。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申请延期还款,可到所属县(区)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实行现场受理、现场答复。也可以通过网上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实行不见面审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暂时未能收集相关佐证材料的,可拨打所属县(区)住房公积金窗口电话提出申请,并明确提供材料的时间,由窗口工作人员登记相关信息后,先给予执行相关政策,待材料收齐后再办理正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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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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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