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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累计发放自愿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3600余万元

2020/07/30 1.4w 阅读 326 点赞

截至2020年6月30日,我市累计向自愿缴存人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7笔3622.2万元。其中,本年新增发放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47笔1335.5万元。越来越多的市民通过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现了“安居梦”。

2017年11月,我市印发《河池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正式允许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要居住河池境内,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个人意愿,选择自由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灵活选择缴存基数和比列。缴存满一年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与单位职工一样待遇的优惠利率。

两年多来,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调整自愿政策,拓展宣传渠道,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与银行协作联动,将个人自愿缴存服务延伸到缴存银行网点,提高了政策的知晓率,让自愿缴存人更加灵活缴存公积金,进一步扩大了自愿缴存规模,更多河池市民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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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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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