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 “放管服”和“一事通办”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让办事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一、实行容缺办理,解决群众困难。对基本条件具备,申报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暂时无法获取部分材料或者忘记携带相关材料的情况,由当事人承诺过后补齐后,给予先行办理,避免群众“来回跑,反复办”。近日,我市职工何某脑部出血,生命垂危,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因资金不足,其家人向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按照当前政策规定:职工或职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扣除医疗补助后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须提供医疗结算发票或医保报销发票。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考虑到何某情况危急,一边安抚家人情绪,一边请示领导,并在该职工尚未取得医疗结算发票的情况下,为其容缺办理了提取业务16万元。业务办理完成,资金即时到账,何某家人拉着中心工作人员的手连声道谢:“太感谢你们了,你们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啊”。
二、声明代替证明,减轻群众负担。凡是能够通过信息系统核查、网上核查和能够以声明代替的信息,一律不需职工另外开具证明材料,减轻办事群众的负担。如: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暂时无法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证明亲属关系的,可以做出亲属关系书面声明,经工作人员核实验证后即可办理。
三、材料无需重复,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利用电子化业务档案,缴存职工以同一材料,在提取时限内再次申请提取的,不需再重复提供佐证材料,只需提供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核验即可,服务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除上述举措外,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免费复印”、“免费短信提醒”等便民措施,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让群众办事更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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