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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给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支付利息7213.49万元

2018/07/05 1.1w 阅读 291 点赞

 7月4日,我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结息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此次结息的时间段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共为全市3126个单位15.29万名缴存职工支付利息7213.49万元,同比增加1189.39万元,增长19.74%。所有应计利息已经转入每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后,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达53.64亿元,同比增长14.59%。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的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2018年6月30日挂牌公告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执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后,大大提高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款利息收入,使住房公积金由“低存低贷”转为“高存低贷”,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优惠性。

 结息工作完成后,我中心已经及时恢复正常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结息信息已通过12329短信平台向预留手机号码的缴存职工免费发送。另外,缴存职工也可以通过我中心各县(区)管理部服务大厅柜台和自助查询终端、河池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微信公众号、网站服务大厅和手机客户端等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利息收入情况。此外,我中心将通过邮政投递的方式向缴存单位和职工寄送年度结息对账单,届时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注意查收并做好对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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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