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市档案局综合考评组对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档案室创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直机关一级档案室工作进行了测评和认定,通过汇报、实地考察和评分,中心顺利通过认定,晋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直机关一级档案室。
评议会上,考评组认为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把档案管理工作当作防范资金风险、促进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档案室软、硬件设施的建设上不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加大力度规范档案管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档案增值利用,推进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和科学化,通过积极探索和努力实践,最终形成了门类齐全、组卷合理、整理规范、查阅方便的档案管理体系,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一致同意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档案室晋升为自治区市直机关一级档案室,并现场颁发了牌匾及证书。希望河池中心要以通过自治区市直机关一级标准认定为契机,利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贯标》工作,继续健全档案管理网络,加大档案收集力度,建立健全覆盖各种类别的电子档案收集和建档工作,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充分展现档案的实用价值,争取向更高等级的档案管理标准等级迈进,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提供优质档案信息服务。
中心副主任覃仁惠代表中心表示,这次顺利通过自治区市直机关一级标准认定,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锦上添花,今后中心将更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统筹提高中心本级和管理部的档案工作,使其更好地服务中心全局工作,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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