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12月4日,我市举办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中心副主任覃沄带领各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我中心设置宣传咨询台,向群众宣传《宪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群众所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办理业务所需材料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同时,重点宣传了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一系列新政策,特别是群众关心的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以及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限等方面政策,让广大干部职工及时了解新政策,及时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
此次活动,我中心共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1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通过现场面对面零距离交流,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维权意识,更好地普及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为全面落实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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