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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完成

2015/07/08 2.8k 阅读 371 点赞

    7月7日,我市住房公积金2014-2015年度结息工作全面完成。本次结息的年度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共为2893个单位、有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3.42万名职工支付利息,结息金额4177.75万元,利息已分别记入每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账户内。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第14条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缴存者个人账户内,职工个人在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历年)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息。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当年缴存部分)按活期利率0.35%结息,2014年6月30日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部分)按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1.6%结息。

    7月10日起,职工可以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各县(市)区管理部服务网点业务柜台、自助查询终端4种方式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计息情况和账户余额。此外,我中心将在7月30日前通过邮政投递向缴存职工寄送年度结息对账单,请广大缴存职工注意查收并做好对账。如发现有错漏或疑问,请及时与所在县(市、区)管理部查询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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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