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中心对未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了催建、催缴,下发了催缴通知书和限期办理通知书。截至2013年12月,仍有部分单位没按规定办理缴存登记或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为了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一、 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广西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处
河池市电影公司
河池市南方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河池市华宇互联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
河池市六方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金城江分公司
河池永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天峨县大山生态林场
天峨县医药公司
广西都安建兴机械有限公司
广西都安海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巴马县水电修配厂
凤山县自来水厂
凤山县良利林场
广西凤山县瑞森林业有限公司
二、 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拉么矿
凤山县天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丹县建筑设计院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乡镇企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永兴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河池市地方产品开发公司
金城江五金交电化工批发站
河池市轻纺工业供销公司
河池市建材化学公司
河池市有色矿产工贸总公司
以上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在收到本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或单位所在县(市)对应的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或补缴手续,单位逾期不办理的,我中心将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对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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