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河池市人民政府、河池军分区决定9月18日(星期三)10时30分至10时45分,在市本级(金城江区、宜州区)、罗城县、环江县、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都安县、大化县城区统一试鸣防空警报。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信号,其中,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3分钟。每种警报信号间隔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各相关城区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届时,除参加应急疏散演练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河池市人民政府 河池军分区
2019年9月1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