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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局召开购房补助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听证会

2016/03/17 1.3k 阅读 35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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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池市市本级补助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现场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市人民政府安排,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于2016年3月15日下午组织召开《河池市市本级补助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河池市市本级(含市辖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来自市人大、市政协、市法制办及金城江区政府代表、社区居民及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代表参加听证会名。

证会上,各位代表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代市人民政府起草的《河池市市本级补助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河池市市本级(含市辖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充分发表各自看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的召开获得了代表们的一致肯定。

为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让群众享有更好的住房质量、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同时支持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在城镇购房,改善无房户、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于2015年8月26日、2016年2月5日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棚户货币化安置的通知》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需求认真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和住房厅的文件精神,今年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代市人民政府起草的《河池市市本级补助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河池市市本级(含市辖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于3月15日下午组织社会各界进行听证。“一办法一方案”的征求意见稿通过听证后将进一步修改完善,然后提交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一办法一方案”实施后,群众参加棚户区改造或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将获得实实在在的优惠,感受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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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