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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召开《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旧城改造实施办法(草案)》听证会公告

2021/10/08 1.6w 阅读 469 点赞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召开《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旧城改造实施办法(草案)》听证会公告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旧城改造实施办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决定召开《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旧城改造实施办法(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我局起草的《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旧城改造实施办法(草案)》是否合理、适当以及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召开听证会背景、依据和理由

根据2018年9月27日我市下发的《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河政办发〔2018〕67号)和2021年7月15日下发的《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工作202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1〕43号)。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旧城改造过程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我局完成了《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旧城改造实施办法(草案)》的编制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就《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旧城改造实施办法》(草案)组织听证。

三、听证会时间

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会期半天。

四、听证会地点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听证代表组成

(一)名额及构成。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21人,其构成如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8人,相关政府部门代表13人。

(二)产生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由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当自愿报名人数未达到名额数时,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直接成为参加本次听证会代表;当自愿报名人数超过名额数时,由我局在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抽选产生。相关政府部门代表由我局邀请确定。

(三)报名条件。

1.年满18岁,河池市城市规划区常住户口,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熟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情况,关注并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态度,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4.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六、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加者,可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4日止,通过电子邮件、书面申请、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市城市设计建设中心提交已填写好的报名申请表和公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如代表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报名的,还需提供申请人所在组织机构复印件、委托书),即可报名。

七、其他事项

(一)我局将在听证会召开前,向选定的听证代表发送听证会邀请函,告知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听证代表携邀请函准时参会。

(二)《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旧城改造实施办法(草案)》、报名表可到我局政务网站(http://zjj.hechi.gov.cn)自行下载,或到市城市设计建设中心索取。

现场和邮寄报名地址:河池市城市设计建设中心,设在河池市江南东路29号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邮编:547000)。

报名邮箱:cssjzx2285788@163.com。

报名传真:0778-2111067

联系电话:0778-2285788

特此公告。

附件:申请参加《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旧城改造实施办法(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9日


文件下载:

听证会报名表.doc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