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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举行《河池市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暂行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2021/07/18 1.6w 阅读 519 点赞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举行《河池市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

会议筹备经费暂行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草拟了《河池市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相关规定,我局拟于2021年9月9日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河池市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的可行性、必要性、合法性,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

拟定于2021年9月9日上午9:00至12:00。

三、听证会地点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504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条件、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态度,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产生方式

1.自愿报名,设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代表6至9名,由相关单位自愿报名委派代表参加,经审查后确定参会人员。

2.邀请列席,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市司法局、金城江区街道办、东江镇政府、六圩镇政府等代表由主办单位邀请参加。

五、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下午18时止。

报名人填好《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电子邮箱:hczfzxfgk@163.com,联系人:蓝腾,联系电话:0778-2259062;或者直接送至河池市江南东路29号(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政策法规科。


附件:1.河池市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报名登记表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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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