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河池市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请将修改意见建议及修改理由,于2021年6月14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市住房中心物业管理科邮箱。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关单位,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个人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联系人:刘萍;联系电话:2305508;邮箱:hcwyglk@163.com。
附件:1.《河池市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2.河池市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