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公告公示

河池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韦映凡同志购买非还建住房资格审查情况的补充公示

2020/12/15 1.3w 阅读 78 点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桂政办发〔2019〕22号)的规定,我办按照《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审批和住房供应办法的通知》(桂房改〔2009〕6号)的要求,对韦映凡同志购买河池市科学技术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的购房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就韦映凡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共7天(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5日)。

    对其家庭户的有关情况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电话)反映,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直接送河池市房改办。

    市房改办地址:河池市江南东路29号河池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房改管理科,联系电话:0778-2290103。(公示信息将同时在广西河池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 http://zjj.hechi.gov.cn  上公示。)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河池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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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