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22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河政办发〈2009〉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复审符合购买河池市科技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申购条件的韦莎莉等48户家庭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2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电话,于2020年9月23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河池市房改办(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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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房改办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29号
邮编:547000
联系电话:0778-2290103
附件:河池市科技局单位职工家庭申请购买非还建住房职工家庭汇总表
河池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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