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城区建筑施工项目企业:
根据河池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现为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池市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市建设系统工会组建的意见》(河建规〔2004〕25号)文件精神,在河池市城区报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已按规定向我会缴纳项目工会组建工会费,按文件规定拟向企业回拨所缴工会费总额的60%-65%作为企业工会活动经费。现将拟回拨工会费的企业和金额予以公示,请各建筑施工企业认真核对,并申请回拨。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7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如咨询可致电我局计财科,联系电话:0778-2300105、0778-2305063,逾期不予受理。
河池市建设工会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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