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准实施〈河池市宜州新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河池市宜州新区一期及核心区城市设计〉的请示》(河住建报〔2019〕173号)悉。经市四家班子会议和市四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池市宜州新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河池市宜州新区一期及核心区城市设计》。
二、《河池市宜州新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河池市宜州新区一期及核心区城市设计》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及公共绿地和用地布局中确定的公共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 地、道路交通用地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河池市宜州新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河池市宜州新区一期及核心区城市设计》是指导该片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请你局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
四、规划内容如需重大调整,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河池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3日
相关规划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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