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举行“俊蒙·山水湖畔”项目二期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与此建设项目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和行政许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俊蒙·山水湖畔”项目蓝日勋等95位业主《关于撤销“俊蒙·山水湖畔”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审批的报告》的诉求,我局决定举行“俊蒙·山水湖畔”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事项
对拟审批的关于举行“俊蒙·山水湖畔”项目二期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
2019年8月30日上午9时。
三、听证会地点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为保证听证会的顺利召开,设听证代表名额为6名,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当是该建设项目购房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听证代表在6人以内,由申请听证的利害关系人自主协商选举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名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推选的人员中由申请听证的利害关系人自主协商选举产生。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确定作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持居民身份证前往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报名并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听证会不受理电话、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二)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经我局审核符合条件后获得参会资格,参加听证会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购房合同书。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表对听证内容的意见或建议,遵守听证纪律,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相关政策和规定,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间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的人员,在时间允许并得到听证主持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19日
(联系人:韦豪林 联系电话:0778-23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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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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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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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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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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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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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听证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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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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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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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仅供参加2019年8月30日“俊蒙·山水湖畔” 项目二期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听证会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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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书原件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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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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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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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