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河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
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我局组织草拟形成了《河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2日止,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或当场送达等方式予以反馈,来函来件请注明“建筑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反馈意见”并留存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反馈意见为单位企业的,请加盖单位企业公章),以便搜集并沟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韦厚福、覃豫禾,0778—2305330(办),0778-2111067(传真),hczjspb@163.com(电子邮箱),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通讯地址,邮编:547000)。
附件:1.《河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河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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