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公告公示

转发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关于答复<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在施行中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

2019/06/12 3.9k 阅读 84 点赞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转发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关于

答复<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

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

在施行中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

各县(区)人防主管部门: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关于答复<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在施行中有关问题的函》(桂防复〔2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关于答复<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在施行中有关问题的函》(桂防复〔2019〕2号)》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3日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